2019法硕之民法——民事法律关系篇
1.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和特征(法本可考简答)
2.民事法律关系分类(了解)
3.民事法律关系要素(主体x3+权利义务—概念和特征可考简答+客体——物重要,学到物权法时再回过头来复习)
4.民事权利行使原则(简答)
5.民事责任特征(简答)+分类(理解分则的基础,同时考论述)
6.民事法律事实(选择题+分类——尤其民事法律行为——学完第二章后先学第六章,再回过头来学主体)
课程及课件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TsWpou
密码:4erl
一、单项选择题。(1*6)
A.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
B.应属政府行政行为
C.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
D.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,应由民法调整
【答案】D
2.章某因工厂锅炉爆炸而死,该死亡在民法上是( )
A.民事法律行为
B.民事法律事件
C.生活事实
D.偶发事实
【答案】B
3.关于民事法律关系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( )
A.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
B.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
C.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
D.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
【答案】C
4.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。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,其客体指( )
A.运送行为 B.运送的货物。
C.运输合同 D.运输费用
【答案】A
5.下列选项中,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( )。
A. 金银制品 B. 空气
C. 货币 D. 枪支
【答案】B
6. 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,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( )
A. 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
B. 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.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
C. 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
D. 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是同一人
【答案】D
二、多项选择题。(2分)
1.下列客观现象中,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有()
A.试管婴儿的出生
B.失踪人下落不明
C.病人死亡
D.克隆羊的出生
【答案】ABCD
三、简答题。(10分)
1.简述民事责任的特征。
四、论述题。(法本)
1.试论民事责任的分类。(15分)
2019法硕辅导简章
班次 | 时间 | 项目内容 |
专业课全程班(小班教学) | 2018.3.1—2018.12.23(初试结束) | 1.每日学习计划。 2.周、月、阶段模拟考测验讲解批改。 3.好习惯养成计划,每日打卡督促,拯救懒癌。 4.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模式辅导。从先修预热到冲刺模拟、带背、带做真题、押题等,是你长久贴心陪伴的经验丰富的私教。 5.日常时时答疑讲解你遇到的问题+心态辅导。 6.择校报名帮助。 7.阶段性难点讲解与梳理。 8.心态辅导,针对性学习建议。 8.提供本机构专业课资料(纸质笔记+课程音频+测验卷+内部复习讲义+背诵资料等),无需额外购买。 |
专业课+ | 2018.6.1—2018.12.23) | 1.提供课程 2.带背(名师讲义) 3.主观题指导 4.押题背诵 |
专业课+英语 | 2018.3.1—2018.12.23(初试结束) | 1.提供课程 2.每日学习计划及打卡监督。 3.单词+语法+阅读+完型+作文指导听课训练 4.定期测验 |
一站式法硕班 (专业课+公共课) | 2018.3.1—2018.12.23(初试结束) | |
一对一私教 | 2018.3.1—2018.12.23(初试结束) | 1.上述项目; 2.增加30课时在线或线下私人一对一课程讲解辅导 |
短期基础班 | 2018.3.1—2018.7.15 | 1.按计划学完专业课一轮 2.每周测验讲解梳理 3.综合测试 |
短期强化班 | 2018.7.20—2018.9.20 | 1.带做真题(真题讲解+对应范围内分析考点梳理讲解) 2.主观题指导 |
冲刺背诵班 | 2018.10.1-2018.12.23 (初试结束) | 1.简答题论述题背诵计划制定及监督 2.默写检测 3.法条分析题、案例题指导,模块化练习 4.真题复习 5.选择题带练带背 6.定期测验、批改及讲解 7.心态辅导及针对性意见(后期十分重要!!!) |
司考接力班 | 司考结束——考研初试结束 | 1、制定计划追赶完成专业课学习+真题+主观题背诵 |
分科制定班次 | 刑法/民法/法理/法制史/宪法 | 1、提供内部讲义; 2、音频; 3、讲解梳理; 4、每日计划; 5、测验批改。 6、针对性指导意见。 |
备注 | ||
1. 3.1日前报名可立即开始先学习。 2. 更多服务细节及学习进程安排等问题,欢迎咨询客服微信:1041127525或17702790042或2798816753 |